2014年3月20日下午,我院开展了《湖北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问责暂行办法》专题学习。学院全体领导班子及学工办、教学办、综合办负责人参加了本次学习会议。
会议解读了《湖北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问责暂行办法》(以下简称《暂行办法》)的精神实质及具体要求,结合我院实际,对需要重点把握的几个问题进行了逐章、逐条、逐句的详细阐述,并强调了其重要意义。
随后,学院领导班子及与会干部进行了专题讨论,大家纷纷结合自身的工作岗位,对如何认真贯彻落实好《暂行办法》进行了深入交流,并一致认为要以贯彻落实《暂行办法》为契机,结合党风廉政建设,以身作则,接受监督,加强学习,让《暂行办法》贯穿于工作始终。
最后,陈国新书记强调了贯彻执行《暂行办法》的具体要求:一是要不断深入学习,全面准确地把握《暂行办法》的各项内容,正确履职尽责;二是要以身作则,严格自律,绝不触犯《暂行办法》的规定要求;三是要增强经济责任意识,真正做到无隐患、无漏洞、无疏忽。四是要抓好结合,细化落实,实现各项工作的制度化、常态化、规范化。